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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通报对中央巡视反馈的整改情况

2014-10-11 07: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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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对党建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解决的措施不够有力问题。近期以来,省委已责成省纪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了《2014年辽宁省纪检监察系统调研参考课题》,组织省、市、县三级机关同步开展调研,并组成4个专题调研组,分赴沈阳、本溪、辽阳、葫芦岛4个市的县区、乡镇调研,初步拿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实行责任追究、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加强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

6.关于惩防体系建设问题。一是突出抓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和统筹规划。组织召开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辽委发〔2014〕4号),制定《落实省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任务分解方案》,召开“五大系统”运行情况及民心网接收情况汇报会,对省直有关部门承接好“五大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问题查找和教育整改。三是以“反腐倡廉、执政为民”为主题,在省反腐倡廉展览馆举行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省“四大班子”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和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60余人参加。四是明确目标强力推进。2014年10月底建立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出台全省网上审批平台具体办法,完成省政府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实现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全覆盖;2015年6月底前,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出台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规范性办法。五是进一步完善民意诉求机制,2014年年底前对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重新规划,组建省信访案件评查委员会,建立信访案件办理评查机制,促进信访案件有效解决。六是2014年年底前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集中开展检查,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力度还不够大问题。主要包括2个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省纪委起草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待中央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修订完善后,省委将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和问责的标准、程序、形式等内容。今年上半年,全省已对150名党员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

(2)关于案件查办力度还不够大问题。近几个月来,省纪委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集中力量进行了排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4年5—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2641件(次),同比上升68.83%;初步核实线索2657件,同比上升22.67%;立案2187件,同比上升9.35%;结案1933件,同比上升1.7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84人,同比上升11.15%。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7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1人。5月25日以来,先后立案查处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威、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王燕玲、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等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以及本溪、鞍山、抚顺等地高考体优生违规加分的案件。二是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4723件问题线索和转来的信访举报件,按优先办理原则,分类进行处置。其中,对于交办要结果件22件,已有8件调查结束,结案上报中央巡视组4件,正在审结中4件,其余14件正在调查中;对于移交的问题线索,已逐件登记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要信或集体排查,确定调查处理意见,已办结13件;对978件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和业务范围外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已分两批转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三是坚持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规范办案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暂行办法》,出台《关于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查办案件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案件查办和专案工作“两个流程规范”,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市、县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不够问题。目前,正在总结做法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对严格党内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行规范。一是坚持强化党性教育,将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四大法宝”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中心组政治学习,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切实从思想上解决批评难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党员议事、民主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三是各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把班子开展批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方面,对经过多次提醒帮助仍然不改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予以组织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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