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拟设立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
2014-09-29 22:54:5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29日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染料类、富含氮化合物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等23类物质被纳入“黑名单”。 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蓄意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卫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了清理、整合,提出了这次征求意见的名单。 名单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进行了归类整理,将苏丹红、碱性橙、孔雀石绿、美术绿等所有染料归为一类,统称为“染料类”;将三聚氰胺等可能作为“蛋白精”违法添加的物质归为“富含氮化合物”;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归为一类;将工业火碱,工业明胶,工业酒精,甲醛等归为“工业用或其他非食品级物质”;将敌敌畏,敌百虫归为“有机磷农药类”;将喹诺酮类,酰胺醇类,四环素类等归为“抗菌药物类”。此外,名单中还有乌洛托品、磷化物、废弃油脂等物质。 国家卫计委在说明中指出,判定一种物质是否需要列入“黑名单”,需要参考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否属于经济利益驱动的非法添加,以及违法使用后是否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要影响等因素。名单为相关部门打击食品掺假行为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 |
相关阅读:
- [ 09-27]多地孕妇为验胎儿性别“寄血验子” 卫计委称违法
- [ 09-24]省卫计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 [ 09-21]卫计委官员:中国医院最大问题是医疗行为不规范
- [ 09-15]国家卫计委:特殊膳食食品标签不得涉及疗效
- [ 09-15]厦门卫计委昨挂牌 到明年新增6所综合医院
- [ 09-12]卫计委:大医院一号难求社区医院门可罗雀现象仍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