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9月24日电(陈燕 吴凰汇 廖家胜)广西防城港市11名男女组成一个团伙,自导自演“嫖客”与“警察”,先后绑架16名越南籍妇女至广东贩卖给当地老板并强迫其卖淫。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24日一审宣判,上述案件主犯谢宗良犯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到八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宗良提议并纠集被告人邓礼伟、赖奎中、廖汝云、谢乃文、黄忠兴、何汉军和同案人项有合(另案处理)等人,用捡到的身份证在广西防城港市和崇左市龙州县等地宾馆、酒店开房。先由部分被告人以嫖妓为由骗越南籍失足女到宾馆,后再由其余被告人假冒警察查房。 在查房过程中,“警察”用事先准备好的手铐、透明胶等作案工具,将被害人绑架上租来的汽车,再带至广东省湛江市卖掉。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案发时止,该团伙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先后将16名越南籍妇女绑架至广东湛江,卖给被告人何琼绿、黄学、陈妃飞及张碧清(另案处理)等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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