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美国政府曾以罚款要挟雅虎提供数据 称要求合理

2014-09-12 12:44: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分享到: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12日报道,2008年美国政府与雅虎公司(Yahoo! Inc.)就索取用户数据展开激烈的秘密法律战,美国政府曾威胁雅虎如不就范将面临每天25万美元的罚款。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国家情报主任办公室则表示,索取用户数据的要求是“合理的”。

报道称,雅虎当地时间11日公开了这一内幕。此前,一家联邦特别法院公布了1500页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来自昔日一场秘密的法庭大战,争议的焦点是美国国家安全局是否越过了其监控计划许可的范围。

这些文件揭示出,早在201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前承包商雇员斯诺登泄密事件发生前,美国科技公司与情报部门的关系就已经非常紧张。

美国政府向雅虎索取用户数据以及双方在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进行的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一直不为人知。雅虎被禁止向外界披露其曾经挑战政府监控计划的行为,即使不披露其他任何信息也不行,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去年夏天。

雅虎法律总顾问Ron Bell容·贝尔在一份书面声明中称,雅虎拒绝向违反宪法和过度宽泛的监控计划提供合作,并对美国政府的权威提出了挑战。他说,雅虎发起的挑战和随后的上诉均未成功。发表的这份声明没有透露政府具体索要了哪些信息。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国家情报主任办公室联合发表博客文章称,法庭认为美国政府有足够的程序来确保受监控的美国人享有第四修正案赋予的权利,索取用户数据的要求是“合理的”。

法庭记录显示,从2007年11月份起,美国政府便开始要求对某些雅虎用户实施“无授权监控”。雅虎拒绝合作,直到第二年5月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一位法官拒绝暂缓裁决并威胁对雅虎处以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