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9月8日电(记者刘冬杰)经澳门特区民政总署查证,截至本月7日,共有21家澳门食品生产及零售商使用了台湾“劣质油”。一些商家表示,可向购买相关商品的消费者退钱或换货。 台湾“劣质油”事件本月4日曝光,澳门特区民政总署随即派员跟进。经调查,澳门大兴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最近4个月来进口“全统香猪油”及“全统特制猪油”2300多桶,现有存货1600多桶。民政总署已要求该公司禁售剩余产品,以免危害公众健康。 为便于市民及游客了解台湾“劣质油”事件的最新进展,特区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网站www.foodsafety.gov.mo特别设立的“台湾劣质油事件”专页已开始运作。同时,特区民署食品安全电话专线28338181也相应增加“台湾劣质油事件查询服务”,以让公众了解事件的最新信息。 另外,经查证,澳门暂未发现台湾“劣质油”下游商家的品牌食品在澳门市面流通。 |
相关阅读:
- [ 06-20]黑窝点生产假冒金龙鱼食用油 被查获10吨劣质油
- [ 09-22]收购牲畜内脏杂油为原料 黑作坊提炼16吨劣质油
- [ 01-25]广东加油站违规出售劣质油 车辆频繁死火
- [ 01-04]香港数千车辆频繁死火 业界抗议中石化劣质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