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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路应拓宽:提高审级避免行政干预

2014-09-06 08:45:37 张伟杰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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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审级避免行政干预

“面对‘民告官’,行政干预很大。”辜胜阻委员表示,现在的行政诉讼较之其他诉讼是“短板”,“民告官”案件大概只占所有案件的百分之一左右。

邓秀新委员说,实践中,基层法院经常受到行政机关干预,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比较难。建议把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权上收一级,由上一级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桂凤提出,二审稿第19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所在地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起诉者又去同级管辖法院诉讼,有很多弊端。“因为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被告是辖区政府机关,法院很难裁定。”刘桂凤建议:“为避免行政干预、缩短起诉人解决问题的时间,能不能由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上一级法院受理。”

严以新委员则进一步建议“以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规定以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一审管辖权,既是出于减少行政干预,保证司法公正的考虑,也是因为这类案件一般情况比较复杂,专业性更强,高级人民法院在人员素质上、审判条件上都较中级人民法院有优势,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本报记者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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