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本来好心到其叔叔家抓“贼”,却因听了旁人几句闲言碎语,就把前来探视婶婶病情的工友腿给打折了,结果是赔了20多万又摊上官司。 2014年3月12日晚饭后,福建省罗源县的青年张春到村里食杂店看人打牌。大约21点左右,其弟阿伦走过来在耳边低声说有可疑人影摸进叔叔家了,怀疑是贼。张春一听这还了得,就与弟弟阿伦一起赶到叔叔家,在屋后路口找了隐蔽处蹲守。 守了大约半小时后,门开了出来了个约1.8米高的高大身影。兄弟俩立马来了精神,正准备扑上去时,弟弟阿伦隐约看清身影似50岁左右的熟人老方,心中一迟疑,又立马联想到村里流传关于老方与婶婶的传闻,于是向张春嘀咕了自己的怀疑。张春听闻之下火冒三丈,兄弟俩大喊“有贼,抓贼呀”、“抓住他,给我打”等话冲了上去。 刚出屋门不久的老方乍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喊打喊抓声,也吓得够呛撒腿就跑,没几步就绊倒在石桥边上让兄弟俩给追上,迎面就是结实的几拳下来。老方看清来人是张春,此时张春已经随手从路边捡起了根碗口粗的木棍朝老方的头和腿上砸了几下。张春的叔叔老张闻讯驾车赶来,质问老方并让其叫同村住的亲姐来领人。 在食杂店,张春一家和赶来的老方俩姐姐“谈判”,并拿出份内容为保证以后不破坏他们家庭的“保证书”,逼着老方摁手印后才离开。被痛打一顿的老方昏昏沉沉中感到右腿剧痛,被其姐连夜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老方右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一级。 事后,老方在公安机关做笔录回忆说:与张春的叔婶是曾经在矿山的工友,当天因听说其婶被车撞伤,念在工友情谊登门看望。而张春伤人后不几天就远赴内蒙古打工,直到6月左右听闻自己“捉贼”变“捉奸”的事已被立案,当月17日赶回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者老方21.5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此案中虽因“捉贼”而起,却因张春听信传闻演出“捉奸”闹剧。冲动之下造成受害者胫骨粉碎性骨折属故意伤害(轻伤),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其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8月21日,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春提起公诉。陈沂 章学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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