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市委政法委员会对备受网民关注的“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黄东坡事件”发出通报: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掌握的事实,东兰反贪局副局长黄东坡身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领导干部和有妇之夫,与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有关纪律规定,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河池市人民检察院8月28日决定,给予黄东坡行政降级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并调离检察机关。 此前,东兰县委已于2014年8月14日作出决定,免去黄东坡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免去其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林婉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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