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陕西咸阳8单位试点主要负责人不直接管财务人事

2014-09-01 15:42:22 薛海龙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咸阳市日前出台通知,在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局等8家市级单位试点行政行为监督新方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以加强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咸阳市开展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三不直接分管”试点工作,试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等三项工作。此次试点的8家市级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新确定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权限、运作程序及目标要求,绘制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工作流程图,做到权责统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分级负责、集体研究和财务公开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经费支出金额,确定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权限,超出规定限额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超出规定限额的大额开支(资产处置)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会签审批。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审批的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重要岗位人事变动、人员调动以及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提出初步方案,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主要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组织领导职权。同时,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限额以上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招标工作和工程建设。限额以下不招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完善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制度。(记者薛海龙 通讯员张俊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