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国企高管薪酬与社会平均工资比例应不超12倍
2014-08-29 07:01:2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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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的薪酬高出普通员工那么多,太不合理了,是该管管了!”近日,中央提出将合理确定央企负责人待遇,不少人这样评价。 “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太大了,不合理!”前不久,统计部门发布上一年我国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引发很多人议论。 不同行业间、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较大、不尽合理,近年来已是公认的事实,国务院多次出台政策要求调整。问题的关键是,多大的差距是合理的?判断合理差距以什么为依据?是否存在多数人认同、可量化的合理差距? 合理不合理,什么说了算 ——从“应得”“贡献”角度考虑合理性,转型期要重视社会主观感受 “既然是国企,高管工资就不应该和普通员工差出太多。2—3倍的差距比较合理。”谈起工资差距,在鞍钢工作的崔先生这样认为。作为一名即将退休的老员工,他对现在高管与员工动辄超10倍的工资差距很不满意。企业管理方却往往强调,差距太小更不合理。国务院国资委多次对高管薪酬展开调研,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央企普遍反映,除了少数由政府任命的高管,企业的管理层已高度市场化。工薪水平不与市场接轨,招不来优秀的人才,现有的也容易被挖走。 合理与否,在行业间同样存在很大争议。“金融行业门槛高、专业性强,高工资是合理的。我的同事,多数是名校毕业、有海外留学经历。如果从事金融业的工资收入不高,才不合理。”在中信银行工作的杨女士说。同样毕业于名校、在中央民族大学任教的张先生不这么看。“行业间工资有差距可以。但现在相似的教育背景、工作年限,不同的行业间差距有七八倍,这就太大了。” 工资差距要合理——很多人这样呼吁。那么,“合理”的内涵如何理解? “不同群体、不同价值观、不同发展阶段,对合理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但是,让资本、劳动、管理、技术等分别获得应得的回报,是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关系的应有之义。”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他认为,合理与否,首先要从“应得”角度理解。“应得”不是简单计算出来的,而是市场、企业、劳动者等多主体多次博弈的结果,是在市场多次交换中逐步形成的。“应得”也与博弈方的体制机制安排相关,健全的市场机制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应得收入。 常常有人讲:“我贡献大,收入就该高。”苏海南表示,工资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的确要充分考虑各生产要素对生产的贡献。由于劳动、资本等要素以及企业、居民、政府等主体在经济增长中都发挥了作用,并且这些作用可以通过不同要素的边际生产力贡献程度来界定,所以各要素、主体都应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获得报酬。不过,按贡献分配真正实现的前提是存在充分竞争且比较规范有序的市场。 合理不合理,有很大的主观性。有人认为,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平等才是合理的。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胜者为王”的分配原则才是合理的。苏海南表示,工资收入主要是由劳动力市场供求、人力资本投入、用人单位效益、劳动数量和质量决定的,这些因素相对稳定,因此合理的分配关系具有客观性。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转型时期,分配关系发生剧烈变动,人的主观感受应当被充分重视,才能真正探究出合理的收入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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