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网信办将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与监督执法

2014-08-28 16:04:09 刘育英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 刘育英)据中国政府网28日消息,中国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与监督执法。

国务院26日下发《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称,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于2011年5月,据当时的官方报道,其职能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

目前,鲁炜担任网信办主任,他还担任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今年来,网信办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扫黄打非·净网2014”,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为,铲除网上暴恐音视频等行动,推动出台即时通信工具相关管理规定,出版发布了《美国是如何监视中国的--美国全球监听行动纪录》等。(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