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上市公司年报显示,部分企业亏损,但高管照样拿高薪;有的企业业绩相近、净利润差不多,董事长年薪相差高达200多万元;按照公开数据,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的年薪均超百万元……多年来,国有企业尤其是一些垄断性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薪酬待遇较高,但效率不高,群众意见比较大,改革呼声高。 央企高管收入究竟有多高,是否存在不合理现象,如何真正体现社会收入分配公平?近日,备受关注的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有了重大进展。 薪酬改革“16字方针” 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下称《改革方案》和《规范意见》),两份文件是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的关于国企改革的首批文件。 这次改革方案的对象被明确为“中央管理企业”。涵盖范围不仅包括了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还扩展到各部委所辖20余家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型企业。 习近平明确指出,要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这16字,就是为薪酬改革定调,非常有针对性。”在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看来,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领导更像是政府部门的派出人员,他们承担的经营压力和市场风险不大,工作方式也接近政府部门。其中有50多家央企是副部级企业。 “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更多表现在一些垄断型企业的在岗职务消费上。比如,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的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职务消费巧立名目,花头很多,招待费、管理费、考察费等,一顿饭吃掉几万,一场球打掉十几万都不是个案。甚至一些企业还为管理层明码标价,按行政级别划定每年的报销标准。从这个意义上看,《改革方案》和《规范意见》的出台,意义非常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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