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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建议:适时研究制订儿童福利法

2014-08-26 08:15:15 毛磊 彭波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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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作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近年来,围绕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学校保护、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惩治拐卖儿童犯罪,以及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等方面,中央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部署和落实,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公安、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

执法检查组发现,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一是我国每年约有5.5万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溺水、交通事故是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二是奸淫、猥亵、拐卖、虐待、遗弃等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屡禁不止,一些案件触目惊心。三是近年来未成年人吸毒人数逐年增多,2013年比2012年增加26%。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大背景中统筹研究、部署,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和管理,完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性侵等安全教育,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二是公安、工商、文化、工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行为予以及时、有力打击。三是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先天残疾婴儿出生率,减少弃婴行为发生。四是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降低发案率,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从而形成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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