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深圳致16死火灾一涉案干部涉嫌受贿1600万被公诉

2014-08-26 07:03:25 汪林丰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013年12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一场重大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事后,9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涉案人员之一、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麦合平,昨天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提起公诉。据了解,麦合平涉嫌收受贿赂达1600余万元。

麦合平从1990年开始在根竹园村委工作,1993年任根竹园村委会主任,1997年任根竹园村委(社区)党支部书记,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兼任光明新区公明统计办主任,2013年4月兼任光明新区公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案件管理科副科长。

据检方指控,2011年8月,荣健市场老板许某为感谢麦合平帮助其筹建荣健市场,并希望麦合平继续帮助其与公明办事处及光明新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特地为麦合平支付了一张高尔夫球会会员卡的首期款人民币18万元。从2013年2月起,经与麦合平进行协商,许某还将荣健市场每月的部分收益作为好处费送给麦合平。至2013年11月,许某向麦合平指定的账户转款共计人民币264万余元。

检方指控,除关照荣建市场所收受的每月固定好处费,麦合平还因帮忙承揽工程等,收受许某1300余万元感谢费。

2003年以来,麦合平利用其担任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帮助许某在根竹园社区承揽相关厂房工程、统建楼工程等,并先后多次收受许某送来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22万元及约价值人民币150万元的建筑材料。

对于利用社区党支部书记的便利,帮许某承揽社区相关工程而收受好处费及建筑材料,麦合平供称,这些钱和材料用作买厂房、买房、买车及建房施工等。

同时,麦合平还被检方指控涉嫌行贿。

据指控,为使处于违法经营状态的荣健市场能办理营业执照,麦合平请求公明办事处及办事处经科办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帮助。为此,麦合平曾以拜年的名义,分别到公明办事处及办事处经科办工作人员的办公室进行拜访,并送上人民币8万元作为好处费。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深圳的“村官”大都身兼多职,这一现象造成他们在从事公务或受委托从事公务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居民自治活动中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另外,作为“村官”,个别人有时还充当中介或掮客的角色,帮人行贿。

深圳近些年来高速发展,尤其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价值日益增长,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厂房建设、统建楼、违法建筑等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中,容易滋生权钱交易,其中“村官”是绕不开的一个环节。更为关键的是,在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社区是最基层的组织,各项政策、举措、规划等都要通过基层组织来贯彻、实施、执行。“基层组织可以说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末梢管理’,也可称为是政府管理与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如果‘末梢管理’不能到位、‘最后一公里’没有走好,则很容易前功尽弃。”办案检察官说,有关部门应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强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对分离和相互制衡,以便形成良性有序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同时,还要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好“末梢管理”,尽力将基层组织打造成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群众的平台。(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汪林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