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州一公职人员借国企改制给自己“发”了2.8亿

2014-08-25 11:54:57 马晓澄 毛一竹 詹奕嘉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社记者 马晓澄 毛一竹 詹奕嘉

打着国企改制的幌子,私设公司偷偷转移国有资产;捏造债务,让自己“掌管”的国企向自己非法牟利的私企“还钱”……

在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多年来闪转腾挪、空手套白狼,将2.8亿多元之巨的国有资产收入囊中。此外,还涉嫌大肆收受民企贿赂9780万元人民币、238万元港币,总共近4亿元的涉案金额创下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

私设公司,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

公开资料显示,张新华曾“掌管”的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是市属国营农场系统最大的一个综合性企业。该公司的前身是广东省、市党政干部试验农场,1980年体制改革后成立公司,拥有土地总面积2.5万多亩,遍及白云区、越秀区、天河区等主要发展地段。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的契机,张新华开始由国有资产的“掌舵人”蜕变为“盗窃者”,大变“戏法”,谋取私利。

——私设公司,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法庭上,张新华证实,自己未经上级同意,于2003年私自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由原白云公司一些干部出资持股,并将白云公司多处资产转至该公司名下。2006年,张新华又擅自成立完全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与广田公司合并,使得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

——左右互搏,自己跟自己打官司。白云公司下属的元下田果园场老员工张某反映,拥有电镀厂、钓鱼钩厂、摩托车配件厂等工厂的元下田果园场,经营效益一直很好。但在2004年5月,广田公司突然汇款1600万元到元下田,刻意使其“欠债”。一个月后,元下田又把这笔钱转给白云公司。之后,原广田公司法人代表、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状告由自己担任经理的元下田,要求元下田将2万多平方米物业“以物抵债”抵押给广田。兜兜转转一番,由张新华实际控制的广田公司侵吞了国有资产、元下田2万多平方米的物业及土地。

——低买高卖,赚取巨额差价。据白云公司原财务人员李某透露,张新华通过低息资金的方式,转借5000万元给江门农药厂收取利息差,获得丰厚差额,成为其被提拔的主要政绩。但到1999年,江门农药厂经营亏损无力偿还债务,使得白云公司成为债权人。

张新华庭审时证实,此后广田公司出价1400多万元购买江门农药厂地块,随后就以1.5亿元的价格转卖给江门市蓬江区形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察机关指控,在此过程中,张新华还收受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梁傍远贿送的2700万元。

监管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往往失效

近年来,不少国企高管贪腐案件都呈现出集体作案。除张新华之外,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董事长张福来、副书记黄银娣、副经理陈宇航、办公室主任邱一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高层管理人员,都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正是上述人员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动用手中权力互输利益,使得公司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才瞒天过海,侵吞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说。

早在2000年,就有员工举报张新华使企业负债累累。13年来,一直有职工坚持表达诉求,但多数举报都石沉大海。

多年来一直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老员工李粤兴告诉记者,自己曾在干部会议上直言公司经营诸多问题,之后却被列入下岗名单中的第一位。李粤兴说:“白云公司这么大的国有企业,本来制度是很健全的。但在张新华当上一把手之后一手遮天,所有制度变成了摆设,公司内部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白云公司原主管单位是广州市农场局,但张新华仗着自己是纳税大户,态度蛮横,‘老子管不了长子’。2003年农场局撤销后,张新华更加肆无忌惮。”

从1998年到2013年案发,张新华“闷声发大财”而无上级部门过问,折射出国企监管体制的不足。

“我们过去有一个错误,就是国有企业的监管通过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实际上,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往往是低效或者失效的。”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对国企“一把手”要进行终身问责,既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经济责任。

(据新华社广州8月24日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