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3 保障性住房装修后高价出租 根据罗女士的“提示”,记者来到马路对面离南雅中学更近的凤凰苑。该小区入口立着一块醒目的牌子:“长沙市保障住房小区”。刚进小区,记者就看到了楼上挂着两幅招租广告。 此时,一个提手提袋的大姐迎面走来,热情地问记者是不是前来租房的?她称自己姓庐,住在小区里,是这里租房的中介。“我手里有两套一室一厅,一套两室一厅,还有三室一厅,另外还有五套房子。”庐大姐边说边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大串钥匙,每把钥匙上都标了相应的房号。 “这里的房子非常紧俏!租房的很多是学生和陪读家长。”庐大姐介绍。每租出一套房子,她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中介费。在她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8栋608室,一名40多岁的女房东开了门,只见房中装修精致。“刚有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搬离。”庐大姐说,一年起租,月租2500元(含物业费),不还价。房东跟着解释:“这里离南雅中学只有3分钟路程,条件更好,当然贵一些咯。”记者嫌价格太贵,庐大姐又带记者来到6栋,分别看了208室和4楼靠里的一间房(一室一厅),这里装修和采光没有两室一厅好,但也简单装修过,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月租1900元。临走时,庐大姐叮嘱:“最近风声紧,要租趁早!” 据了解,凤凰苑于2009年动工,2010年交付使用。记者看到小区入口公告栏张贴着一张《关于重申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据了解,小区的1、6、10栋为廉租住房,2、3、4、5、7、8、9栋为经济适用房。其中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物业费为0.6元或0.75元/平方米·月。按此计算,一室一厅的廉租房40平方米,月租(不含物业费)40元,部分户主却以2000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转租,从中获得的利润十分可观。 法律规定 保障性住房不得转租转借 20世纪90年代,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在我国开始出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障性住房冒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是现有的保障性住房数量未能覆盖所有符合标准的人群,二是房屋退出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二手转租现象的出现。国家住建部曾明确规定,廉租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等行为,可以收回住房。 《长沙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规定,配租家庭擅自将廉租住房转租或者变相转租、改变住房的使用性质、更改户名、上市交易或者签定虚假租赁合同的,区房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配租家庭迁出廉租住房,并取消其5年内申请廉租住房的资格。 律师观点 监管存盲区致保障房违规出租 记者连日来在暗访中发现,除鄱阳小区丰畅苑、凤凰佳园和凤凰苑的保障房存在转租现象外,岳麓区银杉路的廉租房小区新城小区、开福区四方坪附近的廉租房小区福润园、雨花区自然岭附近的经适房小区天凯东苑小区东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租现象。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分析认为,较大的经济收益,使很多人铤而走险违规出租。而在房子分配过程中以及分配后,对于使用者的监管存在盲区,则是导致保障房违规出租情况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指出,保障性住房转手出租,实际上是占用了绝大多数纳税人的资源。(记者朱炎皇 实习生 龚铭铭) 星城夜谈 保障房监管须“锱铢必较” 保障性住房被转租牟利的现象,非长沙所独有。对于这种背离保障房政策善意、蚕食社会公平的行为,监管部门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从制度设计和加强监管上,进行更严格的动态管理。 保障房被转租的背后,大抵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有关部门未贯彻上级精神,致使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等现象。以廉租房为例,按照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要申请廉租房,申请者提供的相关材料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程序的。相关部门只有在审核阶段严格把关,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 其二,申报者初审时可能符合政策要求,但后来可能收入增加了,却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从而出现“保障房”转租现象。这说明有必要设计“有进有退”机制,让保障房动态流动,以确保本就“僧多粥少”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最迫切需要的群体。 其三,相应的监管力度偏弱。时下的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很多群众不能方便地看到相关信息,不知道房子分到哪去了。让更多群众看到信息,不仅有利于完善监管,而且有利于纾解群众对部分“保障房”变成“权力房”的质疑。 毫无疑问,对保障房存在的不公现象必须“锱铢必较”,必须警惕保障房政策良好初衷走偏。而要解决个中乱象,需要理清相应审核和监管责任链,强化追责力度。此外,还需完善立法,只有在现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更严苛的上位法,才能更好地保障这种公共资源的分配公平。(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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