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两提“保护漓江” 留住全球最美河流
2014-08-22 16:5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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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桂林8月22日电 (赵琳露)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邓小平两次到桂林,提出要保护漓江、治理污染。40多年过去,漓江“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保持了全球最美河流之一的美誉。在邓小平诞辰110周年之际,桂林启动了以“科学保护漓江”为主题的大型环保公益行活动。 桂林山水精华的漓江,在上世纪60年代曾因两岸工厂林立,一度被严重污染。据《桂林市志》记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漓江局部江段江水浑浊、发黑,水质下降,江面出现10多公里的污染带。 1973年10月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陪同外宾来到桂林,当他亲眼看到有几处污水口正在向漓江排放污水时,心情很沉重。他语重心长地对随同的地方领导人说:“桂林风景世界驰名,保护好桂林山水不受污染,是桂林的一项重要工作。不论是发展工农业也好,搞城市建设也好,都不要忘记这一点。如果你们为了发展生产,把漓江污染了,把环境破坏了,是功大于过呢,还是过大于功?搞不好,会功不抵过啊!”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国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漓江生态的措施和政策,桂林开展了壮士断腕般“切断污染源”的举措,将布局在漓江沿岸、占桂林工业总产值的1/6的工厂全部关闭。 1986年1月27日,邓小平再次乘船游览漓江,当船行至兴坪景区时,邓小平走上顶层甲板观望。他看到漓江清澈见底,江中水草盈盈,便高兴地说:“漓江水变清了。桂林山水就要讲这个‘水’字,有水才能看得到倒影嘛!”,并再次强调要保护好桂林山水。 几十年来,桂林在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持续实施漓江源头水源林保护工程、两岸及水域环境保护工程等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以保护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2012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部广西第一部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保护漓江生态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 为了施行“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发展战略,今年7月12日,桂林市委、市政府机关迁入临桂新区。至此,桂林行政中心迁离了漓江区域。 通过一系列治理和保护,漓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而随着“桂林喀斯特”申遗成功,闻名世界的桂林山水,正式成为了世界自然遗产。 “桂林今天能够在治理漓江和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受到广泛好评,是与小平同志的谆谆教导和亲切关怀分不开的。”原桂林市政协副主席马勇感慨地说。 今年8月至10月,桂林将邀请市民、作家、摄影家、环保专家、自然科学家、徒步爱好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从位于兴安的猫儿山脚下漓江源头出发,分组分段一路徒步探访漓江的生态状况以及各地保护漓江的点滴事例,开展以“科学保护漓江”为主题的大型环保公益行活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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