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以做工程为由筹钱 非法集资400万获刑11年

2014-08-21 15:47:39 钟耕军 来源: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非法集资四百多万元 他被判刑11年

尝到甜头的张元开始在朋友面前鼓吹自己的发财致富经,最终以做工程为由,筹到400多万元。

在金钱诱惑下,张元开始变得飘飘然。他开始出入娱乐场所,每次都是挥金如土。

当一位朋友准备向张元讨债时,张元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他干脆换了手机号码,玩起了失踪。

得知自己投资打了水漂,这位朋友举报了张元。2013年,张元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因非法吸收工程款,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都是因贪欲,自己才走上犯罪道路。哪有什么不劳而获的东西。我对不起家人,让他们陷入无边痛苦。我只希望能改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张元说。(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记者钟耕军 通讯员 王笃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