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德义、庞成伟、胡玮恒寻衅滋事罪一案,今日上午公开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德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庞成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胡玮恒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报道,今年4月,在江苏沭阳南关医院,因不满男医生对产妇病房查房,产妇丈夫张德义等三人殴打男医生,导致其轻伤。 法庭认定:2014年4月19日8时许,沭阳县南关医院妇产科医生张某某、乔某某带正轮转至妇产科工作的男医生刘永胜到妇产科病房,为产妇庞某剖宫产手术刀口例行检查。庞某丈夫即被告人张德义怀疑刘永胜故意窥视庞某的隐私部位,对刘产生不满情绪,欲殴打刘永胜,被在场的医务人员及家人劝阻。当被告人张德义的妻兄即被告人庞成伟、战友即被告人胡玮恒到医院后,被告人张德义将刘永胜“偷窥”之事告知二人,并提出殴打刘永胜。 同日10时许,被告人张德义带被告人庞成伟、胡玮恒到住院部四楼医生办公室指认了刘成胜,准备殴打刘永胜。当刘永胜走出办公室后,被告人庞成伟从刘永胜身后,拳击刘头部并致其摔倒在地,后被告人庞成伟、胡玮恒用脚踹刘永胜的头部、背部等处,被告人张德义当场呵斥围观劝阻的人。经法医鉴定,刘永胜造成一处轻伤,三处轻微伤。 法庭指出,妇产科男医生参与为女患者检查身体属于例行公事,作为病员及其家属完全应该理解。但在本案中,被告人张德义却无法忍受,产生殴打男医生的想法,并伙同妻兄即被告人庞成伟等人无故殴打男医生,这是一种典型的小题大作的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故意伤害犯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本案中,被告人无故对妇产科男医生刘永胜进行殴打,且庞成伟、胡玮恒二人殴打刘永胜时,被告人张德义还呵斥上前阻止的人,从表面上看侵犯的是刘永胜的身体健康,但实质上是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在医院公共场所,无视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不但对被害人本人造成身心伤害,还对社会秩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本案中三被告行为是基于无端寻衅的动机,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毫无来由地惹事生非、打人毁物、寻衅闹事。针对张德义所起作用,从公诉机关提供证据分析,被告人张德义是本案犯意的提出者,意图明显,主观上追求这种结果,并且带其余二被告人指认被害人。在殴打过程中,其呵斥、制止劝阻人员。 法庭指出,被告人张德义、庞成伟、胡玮恒在医院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德义、庞成伟、胡玮恒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张德义、庞成伟、胡玮恒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相关报道: 男妇产医生查房遭孕妇丈夫不满 被3人打至昏迷 男医生查房遭产妇家属暴打:老婆肚子不能给人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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