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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 制度“纠偏”需推进

2014-08-20 17:58:41 刘敏、华晔迪、欧殿丘、周琳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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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重点:堵住“机制内”“体制外”两个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历次聚焦央企和国企薪酬制度的文件不同,这次意见的主体被明确为“中央管理企业”。专家表示,这说明,此次薪酬待遇制度改革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了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还扩展到各部委管辖20余家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型企业。

“这是一个更大范围的改革,也突出了新形势下的监管新重点。”李锦表示,以往大家的目光总是盯着央企,但近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央企的二级公司,暴露出的问题更加严重。

据专家介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因其薪酬管理制度经过多年摸索,机制逐渐趋于合理,往往薪酬不敢特别离谱,但是由于央企二级公司待遇归公司经营者管,因此二级公司比一级公司薪酬高的情况非常普遍。

“按常理,高管薪酬应当是同企业内部普通员工平均工资的6至12倍,以我国国情,12倍太高!”李锦说。据记者了解,一些国企地方上的二级分公司高管薪酬可拿到总部同级别管理层人员薪酬的2倍,个别高管薪酬是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不止。

在专家看来,当前急需堵住的除了“内部漏洞”,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薪酬形成机制不透明这一外部漏洞。作为百姓眼里“稳赚不赔,坐收千金”的典型,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屡屡突破百万元。

除了账面上的高薪资,银行等金融系统超发福利这一“隐性薪资”招致百姓不满。例如,审计署6月份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中投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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