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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谈案件调查始末

2014-08-20 16:49:00 赵超 安蓓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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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是如何开出的?

——发展改革委谈汽车零部件反垄断案调查始末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公布了对日本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罚款总额约12.4亿元,创下我国反垄断史上新的处罚记录。这起反垄断大案的调查是如何开展的?罚款金额又是如何确定的?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副处长吴东美。

主动自首

我国对上述12家企业集中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日本的反垄断机构早在2010年和2011年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其后,这些企业还向美国、欧盟等反垄断法实施较早、执法活跃、规定严格的反垄断机构自首。

企业之所以会自首,是因为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中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如此。

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近年来,发展改革委陆续查处了液晶面板、奶粉、白酒等反垄断案件。

我国的反垄断法规定了域外管辖,即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可以根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2014年3月,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因其他反垄断案件到日立中国进行突袭调查。调查人员向日立中国宣传和解释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 4月2日,日立主动向发展改革委自首,报告了与相关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随后,不二越等企业纷纷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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