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姐妹联合征婚诈骗五旬老汉 构成犯罪被提起公诉

2014-08-19 07:49:38 张骏 西检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杭州8月18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西检)今年4月底,报纸上的一则个人征婚广告引起了老张的注意,对方要求的条件不高,只要求认真,对对方好,并且特别要求是外地人。今年50多岁的单身老汉老张有些动心,觉得可以试一试,于是拔打了征婚广告上留的电话。没想到,这个电话让他陷入了一场姐妹联合的诈骗之中。

18日,记者从浙江杭州西湖区检察院获悉,两姐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遂于今日将两人依法提起了公诉。

回想起征婚的整件事,老张还有些晃神。今年5月初,征婚电话中自称“祝某某”的内衣店老板与老张预定见面。在杭州市区一家肯德基店两人见面聊天后,老张感觉还不错,此后双方一直保持着联系。

5月14日,老张的手机响了,一看是“祝某某”发来的,先是一阵兴奋,一看内容“早上出去办事不小心把钱包丢失,都快要哭了”,老张发短信安慰,“祝某某”说能不能汇点钱救急。

老张想考验他的时候到了,没多想就汇了3000元给她。“钱已取出,万分感谢。”老张收到了回信。17日,老张又收到“祝某某”的短信,“眼睛过敏,肿了。”老张叮嘱她看病,她说钱不多,老张又汇了1500元过去。21日“祝某某”发短信给老张说要回来了,可是路费不够,老张又汇了2000元。

不过,过了二、三天后,老张发短信给“祝某某”,没有得到回复,再拔打电话,发现已停机,老张起身去“祝某某”告诉他卖内衣的地方找她,到那里一问,说根本没有这个人,老张就知道被骗了。

被骗就被骗吧,只当花钱买个教训,但老伴还是要找的。老张在报纸上继续寻找合适的对象,在6月6日的报纸上又看到一则征婚,女方,52岁,条件要求也不是很高。

老张就拔了对方的电话,对方接了电话,自我介绍叫“祝某某”,老张听到这个名字,就吃了一惊,会不会又遇到了骗子,两人约好9号见面,地点还是在肯德基。

这时老张已坚信可能是又遇到骗子了,这次出门他戴上了礼帽,戴了墨镜,等女的一到,他立即认出来了,和他见面的还是上次见到的这个“祝某某”,上去就把她抓住了。老张报警了,女的被警方带走。

老张根本没有想到,实际上抓到的并不是他第一次的征婚对象,而是她的妹妹。老张第一次联系的是姐姐,而姐姐应征对象太多,忙不过来,是让妹妹来替姐姐相亲,也就是说,老张电话、短信联系的是姐姐,汇钱的也是姐姐,但见面的却是妹妹。

据了解,姐姐单身,想找个老伴,妹妹实则有老公。征婚广告发去了,有几百人主动应征,她写满了两个本子。起初姐姐确实是想找老伴的,在和男的交往中,有些男的会比较大方,会给她点钱,这样她觉得可以赚点外块。就这样从开始找老伴为主,变成了赚钱为主了。

有时联系她的人太多,她就让她的妹妹去见面,两人讲好今天伪装的身份,以免穿帮,这期间,姐姐会给妹妹分点赚到的外块。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两姐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遂于今日将两人依法提起了公诉。(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