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乌克兰同意俄罗斯援助物资入境 要求先通过检查

2014-08-15 10:42:38 张旌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陈瑜辉  
分享到:

乌克兰政府13日宣布,同意俄罗斯人道主义援助物资进入乌克兰,但必须先通过乌克兰官员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观察员检查。当天早些时候,乌克兰官员曾声称不会允许俄罗斯援助车队驶入乌境内。

乌克兰总统彼得罗·波罗申科的办公室13日说,可以接受来自俄罗斯的人道主义援助,目的是避免“俄罗斯大规模入侵”。

波罗申科的发言人斯维亚托斯拉夫·采戈尔科说,按乌方提议,来自俄罗斯的援助物资将先通过乌官员和欧安组织观察员检查,而后转移至乌境内距俄最近的一处边境检查站,最终送抵东部城市卢甘斯克,由红十字会分发给平民。

目前尚不清楚被允许入境的仅是援助物资还是包括运载卡车。欧安组织未向法新社记者证实将参与其中。

俄罗斯援助车队由280辆卡车组成,12日晨从首都莫斯科郊外启程,载有约2000吨物资,包括谷物、糖、儿童食品、医疗用品、睡袋和发电设备等。

乌克兰当局和西方国家一直反对俄罗斯向乌克兰东部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物资,担心俄罗斯可能会借机“入侵乌克兰”。

这一说法遭俄方否认。俄方表示,乌克兰政府军和民间武装在乌东部地区的冲突已导致当地居民陷入困境,面临人道主义灾难,俄因此决定提供救援。长达4个月的战事已导致东部一些地区停水断电、燃料紧缺,食品等物资也极度匮乏。

联合国人权机构13日说,乌东部地区武装冲突更加激烈,最近两周已致约1000人死亡。据保守估计,截至10日,乌东部冲突已导致2086人死亡。(张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