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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上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 民用气价不调整

2014-08-13 07:5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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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工业用气成本将上升

据发改委介绍,本次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

国家发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用气工业企业,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但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由于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因此气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整体影响有限。

另外,对于出租车行业,气价提高后成本也会有所上升。不过,发改委表示,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

发改委称,疏导前已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等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影响。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

而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发改委还要求各地要强化需求侧管理,鼓励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采取扣减居民气量、将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列为非居民用气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转供企业不得扣减或挪用居民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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