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如何影响百姓生活?

2014-08-12 19:00:3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林诚悦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陈炜伟、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布消息,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百姓生活将产生哪些影响?

居民气价此次不调调价需公开听证

居民天然气价格备受关注,此次调整是否影响普通百姓用气价格?根据调整方案,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不调整。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权属地方政府,但国家规定地方调价须提前向社会公告,公开举行调价听证会,否则调价无效。

在居民天然气改革方面,近年来,部分城市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8月初,上海市发布消息,将于9月1日起对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进行上调,并同步实施阶梯气价。

为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发展改革委今年3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计划2015年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

指导意见明确,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同时,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