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纪委建议重新任用15名曾受处分干部
2014-08-12 06:59:2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分享到:
|
回访怎样进行? ——采取“听”“察”“谈”方式,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 据介绍,红安县纪委按照被处分时间、问题性质分类汇总,采取“听”“察”“谈”的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听”,是听取受处分人在受处分后的心得体会,了解他们对以前所犯错误有什么认识,思想有什么变化;“察”,是查阅上下班签到册、工作台账等,真实掌握受处分干部的工作动态;“谈”,是结合年度考核,与受处分干部的上级、同级、下级进行访谈,了解其作风是否务实,为政是否清廉,党性是否增强。 红安县七里坪镇尤家湾村有1400多人,村里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2012年9月,村里两对在外打工的年轻夫妇伪造了妇检证明并超生。村支部书记王其勇未能仔细鉴别“证明”真伪,以“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处分决定作出后,王其勇立即召开全村党员会议,向大家公开了上级给予的处分并主动承担责任,同时,以此为契机,对全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党员包保制。自那以后,村里再也没有超生问题出现。王其勇还带领村民修路修塘堰,并结合当地丘陵地带实际发展板栗、香椿种植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王其勇以前,尤家湾村的党支部书记从来没有连任的,但他一干就是12年,这充分说明了乡亲们对他的认可。”参与回访王其勇的七里坪镇纪委书记黄晋军说,尤家湾村过去到镇里上访的人不少,但现在一个也没有了。 “在回访中,纪检部门注重完善回访教育的相关制度、程序,促进标准化运作。”红安县纪委书记万小勇说。回访前,回访人员要熟悉回访对象所犯错误情况、拟定回访要点;回访中,要了解受处分人员工作、生活的全面情况;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进行思想交流,了解其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要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反馈回访情况、交换意见,并实名填写回访鉴定材料。 确立何种导向? ——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杜绝“多干多错”“为官不为”的心态 回访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6月30日,红安县纪委已向组织部门通报了阶段性的回访结果。对回访的真实性问题,万小勇说,当地纪委要求回访人在回访材料上签字,如果建议使用的人员今后再出现问题,回访人将被连带追责。 “‘予以使用’分为三种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调整到合适岗位;选任到重要岗位;提拔使用。这意味着,这15名干部都有可能被提拔使用。对纪检部门而言,这是一次突破:以往组织部门就干部使用征求纪委意见时,对受过处分的干部,纪委一般都是否决的。”万小勇说。 余学武说,回访体现了两点导向:一是宽容失败,鼓励创新。对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敢于创新,但因过失受到处分的干部,满怀真情、关心爱护,充分肯定其创新精神,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二是包容失误,鼓励实干。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失误和失败在所难免,红安包容“实干中的失误”,在全社会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多干多错”“为官不为”的心态。 “回访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很有必要。受回访的干部,无论对当年的处分持何种态度,也不管现实表现如何,普遍心存感激,这让他们感受到了温暖,表明组织上还在关心和关注他们,总体效果是积极的。”黄晋军说。 |
相关阅读:
- [ 08-11]辽宁三名医院干部合谋骗取新农合资金3.7万获刑
- [ 08-11]湖北来凤年轻干部陪酒猝死事件9名涉事干部被问责
- [ 08-11]莆田市成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干部培训班
- [ 08-11]泉州市妇联举办2014年全市基层妇女干部岗位培训班
- [ 08-11]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痛斥谣言:坚决不当谣言传播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