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铁警开出暑运首张高铁吸烟罚单 旅客被罚1000

2014-08-09 16:30:11 王蔷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在北京南开往天津的C2245次高铁列车上吸烟的旅客柳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罚单是今年暑运期间,北京铁路警方依法开出的首张高铁吸烟罚单。

据办案民警介绍,旅客柳某近日乘坐由北京南开往天津站的C2245次列车,在列车行驶过程中烟瘾发作,来到3车1号卫生间内吸烟,导致列车烟雾报警。司机当即采取紧急降速措施,列车工作人员在卫生间内将吸烟的柳某查获,并移交天津站派出所处理。柳某的行为造成列车晚点进站,警方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十四项及第九十五条给予柳某1000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北京铁路警方提醒旅客,高铁列车全程、全车严禁吸烟,不仅车厢里不准,连接处、卫生间和盥洗间也不准吸烟。一旦吸烟,列车上的烟火报警系统就会自动报警,不仅会造成列车减速或停车,影响行车安全,严重的还会造成列车火灾,危及列车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旅客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配合铁路工作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列车运行安全。对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吸烟人员,铁路警方将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第14项和第95条规定,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对吸烟行为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J178(记者王蔷 通讯员庞贺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