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10月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起付线1.5万元

2014-08-07 19:30:17 李志全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郑州8月7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10月1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这意味着,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可获得再次补偿。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7日对外发布上述消息。据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共筹集新农合资金996.69亿元,累计补偿医疗费用881.02亿元,基金总支付率达到88.36%,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参合人员6.89亿人次。2014年全省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77%。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不意味着新农合报销后自己花多少都会再报销,也不意味着在省内省外看病自己花的部分,报销时一个标准。和新农合报销一样,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同样设置了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

2014年度,河南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分段补偿,1.5~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封顶线30万元。

此外,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