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到北京,一千五百多公里路程,黄载禄没乘飞机也没坐火车,而是选择了长途大巴。他说大巴没有安检,这样自己更安全。于是,颠簸了近24小时,他到了北京,然而一下车,他就被抓了。民警从他身上起获了241.68克冰毒。 昨天,黄载禄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在市一中院受审。 坐大巴运毒躲安检 庭上的黄载禄个头矮小。他今年44岁,曾吸食毒品多年,也是法庭和监狱的常客。1991年,他因盗窃罪入狱;2001年,又因运输毒品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6年,还因盗窃在京入狱四年半。 庭上,黄载禄说自己是在门头沟参加老乡聚餐时,认识了张某。席间聊天,黄说不想在北京待了,想回老家重庆。因听说重庆毒品便宜,张问黄载禄能否帮忙“弄点”。 返回老家后,黄载禄从当地毒贩手上买来冰毒241.68克。“每克140元,我给了3万元;我卖是230元,”黄载禄说。 今年1月2日,新年第二天,黄载禄带着准备卖的和准备自己用的冰毒,上路了。 一切如他所预估的一样,一路上,没有碰到任何安全检查。 他没想到的是,一下车就“栽”了。 缉毒常用秘密力量 庭审时,黄载禄除表示认罪外又坚称,如果不是张某多次打电话要毒品,自己“是不会带毒品回北京的”。其辩护律师认为,张某是警方的特情人员,既是买毒者又是举报人,此案中存在引诱行为。公诉机关则认为:张某没有任何引诱行为,黄载禄存在主观上的贩毒意识。 庭上,黄载禄也曾承认,自己是由于经济压力才贩卖毒品的。“我离婚了,儿子判给了我。他今年正上高中,读书急需要钱,我没办法啊。”黄载禄说自己想找工作,但因为有前科,打工没人要他,就想着贩毒赚点钱。 按他的出价,这次毒品卖出,他能挣两万多块钱。 据记者了解,由于毒品犯罪具有高度隐蔽性,公安机关在缉毒中,往往安排秘密力量、侦查人员以及被查获的吸毒者,向贩毒嫌疑人约购毒品,在毒品交易进行时人赃俱获。运用特情人员侦破案件,是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国际上也如此。 民警作证不见影像 庭审中,当时参与抓获黄载禄的刘警官来到法庭出庭作证。该证人系工作在禁毒第一线的侦查人员,鉴于刘警官身份特殊,为保护其人身及工作安全,公诉人申请法庭采取保护措施,隐去证人的真实姓名及影像,法庭准许了公诉人的申请。随后,证人刘警官出现在被屏障遮住的证人席上,证实了该案的侦破过程以及抓获被告人黄载禄并起获毒品的过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载禄违反国家毒品有关管理规定,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案当庭未宣判。(记者 严琪 刘诗源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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