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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管网开放"思路已定 勘探开发市场化破冰在即

2014-08-07 07:11:30 汪珺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中石油“管网开放”基本思路已定。在推进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同时,中石油管道资产已向民资“三伸橄榄枝”。中石油新疆油气资源合资合作勘探开发基本思路也已确定,相关方案正在加速落实中。

先到先得公平放开

6月2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试行)》由中石油集团公司201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作为管网开放的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中石油“管网开放”的原则是:当管网出现剩余能力时,可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第三方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谁先来签合同就先给谁使用;输送的油品类型将由第三方与中石油协商而定。

遵循该原则,中石油将对旗下所有管网包括干线、支线、相关储气设施、LNG接收站以及地方公司所属管网等的油气输送情况、合同签署情况等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统计梳理,形成公示,上报国家能源局,最后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由于中石油每年签订的合同、规划的油气输送量相对固定,一旦形成公示,某一地段、某时间段内某管网剩余能力也是相对固定的,因此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在有剩余能力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地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中石油试行的这套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实施办法实际上就是遵循能源局这一文件的原则,基本围绕文件提出的要求展开。”中石油人士透露。业内人士认为,“管网开放”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中石油管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那些迫切想利用中石油管网输送油气的企业,是打破油气管网垄断的一大举措。

管道建设欲揽社会资本

在“管网使用”加速向第三方开放的同时,中石油“管网建设”方面不断向民资伸出橄榄枝。

5月13日,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拟将旗下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资产和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股权。转让后,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东部管道公司任何股权。

事实上,这不是中石油第一次拿出管道资产招揽外部投资者。在过去两年中,中石油已有两次“大动作”:

2012年5月,全国社保基金、国联基金、宝钢集团各出资100亿元,入股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项目建设,开创中石油管道资产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先河,合资公司中中石油持股52%,其他三家分别持股16%。2013年6月,中石油西气东输项目再引社会资金。中石油以西一线、二线西段等资产出资,引入保险、养老金、银行、公益基金等合作方的600亿元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运营西气东输工程部分管线等。其中,中石油持合资公司股份50%,其余资本持有剩下的50%股份。

对于上述引资,中石油人士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一是落实‘新36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二是近年来中石油资本支出高、负债率上升,需要补充现金流;三是有利于社会资本进入能源行业,获得稳定回报。”

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管道资产属中石油手中的“香饽饽”,盈利能力很强,一般毛利率在70%左右,净利润率为30%-40%,5-7年可收回成本。未来西三线、西四线甚至中俄管道的建设都需大量资金投入,中石油现金流紧张,需引外部资金活水。

“我国油气管道体制改革领域应进一步破除垄断,向社会资本放开,因此中石油此举可视为是对未来我国管道体制变动所作出的适应性、预防性调整。”中国石油大学天然气专家刘毅军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说,但在放开过程中需考虑效率问题,毕竟中石油在管道运营方面拥有多年的经验,并非所有企业都能运营得好。另一方面,对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也需进一步评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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