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 行业相关制度须根本改变 诚如上述知情人士所言,反垄断的最终目的是恢复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单纯的降价,要真正从根本上实现这个目标,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这一轮反垄断执法风暴过后,汽车行业制度需要进行一次彻底地重建,包括改变现行的品牌授权模式,以及调整进口税率等。 我国2005年相继出台《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采用国际通行的汽车品牌授权经营模式,经营者只要得到汽车供应商的品牌销售授权,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即可经营该品牌汽车。 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随着4S店模式成为主流经营业态,这种授权模式不仅堵住了不少汽车进口贸易商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路子,没有得到授权的汽车超市、汽车交易市场也不能继续从事汽车进口和汽车销售。另一方面,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并非汽车供应商子公司的汽车4S店,现在也对汽车供应商产生了严重的“依赖症”,后者全面控制了由4S店承担高额成本建立的经销网络。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此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即表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消费者负责,对规范汽车市场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根据该管理办法,汽车生产商被赋予管理销售系统的权力却存在隐患。 而近年来出现过数次关于《办法》要修订的传闻,而后来也都被传搁置,何时推进也还没有时间表。 针对现行的品牌授权模式,相关部门最近貌似开始了动作,国家工商总局上周五发布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市场强烈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政府要打破总经销商模式的信号,然而据有关专家表示,今后经销商的经营范围不再标明某某品牌汽车销售,却并不意味着一家4S店就能卖多个品牌的汽车。而且本来《办法》也未限制一家4S店只能卖一个品牌,关键还是能否得到汽车供应商的授权。这些变化都是一些技术层面的变动,并未涉及汽车品牌授权销售的实质。 另据有关分析人士表示,在2001年我国加入WT O之初,为了避免对民族品牌冲击过大,给予民族品牌成长空间,其时对相关外资品牌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以汽车整车为例,一辆进口车应缴税额约为车价的1 .83倍。这也就给了一些外国车企将产品价格定到畸高留下了找借口的余地,这次趁着反垄断大棒即将落下的好机会,也可以期待相关部门对外资品牌进口税率进行适当调整,以更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记者 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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