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教授:建议专项巡视房地产腐败
2014-08-05 07:33:3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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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故事】专家建议:对房地产腐败进行专项巡视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德炳|北京报道 针对中央巡视组发现的房地产腐败等问题,各地展开了行动。 如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6日,中央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据巡视组反馈,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吉林省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和个别单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此外还存在着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 吉林省在整改意见中指出,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建设、土地、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立案48件、结案37件,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针对公检法系统等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吉林省腾退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163036平方米,141个单位对超标准装修问题进行整改。 在安徽,中央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在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领域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 对此,安徽省根据中央巡视组意见整改指出,集中力量查办腐败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环保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今年1—5月,累计查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82件,处分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干部76人。 安徽省委表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二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三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健全重大活动、重大投资、重大工程专项审计、监督制度。 湖北省委在整改通报中也表示,今后将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一是把该省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平台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二是扎实开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另外,还要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土地领域、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案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从目前已经暴露出的房地产腐败案件来看,近年来房地产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还是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审批权过多,裁量权过大,利益链较大。 在3月15日举行的2014年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强调,要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机动灵活开展专项巡视,使之成为髙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所谓专项巡视,其对象与常规巡视的对象总体一致,不仅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事业单位、中管企业和高校、群团等,也包括省区市。专项巡视的任务包括中央关心、社会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整改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在这次动员部署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军指出,增设三个专项巡视组,要积极推进专项巡视试点,增强机动性和威慑力,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 根据这次动员会部署,中央在2014年第一轮巡视中共派出13个巡视组,有3个组分别对复旦大学、科技部和中粮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而正在开展的2014年第二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除了对广西、上海等10个省区市开展常规巡视,同时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张希贤认为,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可以考虑在房地产业领域进行专项巡视,比如对近年来的土地出让进行专项巡视,或者成立一个土地问题和房地产开发专项巡视小组,来彻查房地产业违规腐败案件。但是做好房地产业专项巡视,有两方面要格外注意,一是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因为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面较大,既有大老虎,也有中等老虎,还有大量苍蝇,巡视工作必然面临较大的阻力;另一方面就是要摸清房地产腐败的各种手段,查清到底哪些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并能配合改革理清房地产制度、从制度层面清理房地产业的各种积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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