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环保公众参与办法最快年底出台 违法者或遭实质问责

2014-08-05 07:29:04 杨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编制启动最快年底出台

违法企业或面临民众实质问责

环境违法成本将进一步增加

□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环保法重要配套细则,同时也是首个全国性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公共参与办法》编制工作于4日启动。《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办法编制将会借鉴和结合地方法规内容,最快将在年底出台。

多位专家表示,相比较环境执法部门监管存在盲点,随着公众实质性介入环保监督当中,企业违法行为将面临更为严苛和全面的监督,环境违法成本将会进一步增加。

亮点

民众实质性介入环保监督

“4日的启动会上主要是环保部在听取专家组的一些思路和意见。”参与编制的专家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重庆、贵阳、昆明等地都在踊跃进行地方立法,而环保部将在地方立法的基础上总结,并借鉴其立法具体内容,出台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最快将在年底出台。

实际上,在日前发布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中,已经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公众参与”进行制度化推进的意图。作为本次修法的亮点之一,在历经四审修订的法律中,特别专列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并且明确了公众参与的重点领域,包括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

“编制的参与办法实际上就是在环保法的大框架下,对于公众参与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常纪文对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内首个公众参与环保地方法规,《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初稿讨论正在4日进行,并且将在9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内容已经透露出我国对下一步编制《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总体思路。

常纪文向记者透露,目前确定的《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初稿,主要有总则、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和内容、保障和促进措施、法律责任六部分,共50多条细则。对于公众参与环保做出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其中公益诉讼的支持措施中将包括提供资金、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内容。而在公众参与的方式中,对公众将参与规划、环评、宣传教育等多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包括民众监督、检举将提供一定的经费作为保障,并建立专项基金进行奖励,与此同时,还将建立一个信息平台,提升公众环境保护参与度。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参与环境保护将成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考核将包括公众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打分,另一方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度高低也将成为政府工作考核重点,从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环保监督。

记者了解到,尽管近几年国家一直鼓励民众参与环境保护,但是实质性参与很少,公众参与主要方式集中在末端参与,即在环境遭到污染和生态遭到破坏之后,而对保证环境参与权、表达权的全过程参与较少,且参与活动往往受到局限,缺乏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和广泛性。“这么多年以来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比较浅,但实际上,公众是环境治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这也表明我国环境保护正在走向制度化。”常纪文对记者评价道,特别是可以弥补我国环境执法监管方面的不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