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规例》与香港现行标准相比农残项目大幅增加,对供港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云南省是香港市场食品农产品的主要供应地。为减少香港《规例》对云南供港食品农产品的影响,保障云南供港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云南供港食品农产品实际,提早采取措施,加大供港蔬菜、冻猪分割肉、供港茶叶及制品的检验检疫监管。该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应对香港《规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与协调;印发《应对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工作方案》;加强与云南省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与深圳等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间的合作,构建供港蔬菜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加强宣传培训,落实主体责任。生产加工企业是供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该局始终把促进企业落实责任作为加强供港食品监管的工作重点,以《规例》实施为契机,强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编印和发放手册、举办会议、培训会等多种形式累计培训326人次,对即将实施的香港《规例》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对基地植保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企业按照《规例》的要求科学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与出口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体系,配备食品安全员,加强供港备案种植养殖场、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原料查验、储存、加工及出厂检验等自检自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开展农残普查,提前介入监管。去年协调29.4万余元经费专门用于开展香港《规例》普查计划,今年又将国家质检总局拨付的113万元香港农兽药残留规管方案专项经费专项用于供港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相关应对工作。开展农残普查,按照质检总局《主要供港食品中农药残留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去年结合云南辖区供港食品、农产品实际,全面开展辖区内供港食品、农产品中农残状况普查,优先选取供港量大、风险高的食品农产品作为普查对象,主要对供港的蔬菜、茶叶和畜肉中的农残状况进行普查,共完成14个品种105个样品1730个项目的普查和数据上报工作。今年按照总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辖区供港食品特点、前期风险排查情况、总局确定的《内地供港食品重点检测名单》及日常检验监管情况,对辖区供港食品农产品监管提前进入预实施状态。 此外,由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基本无直接供港蔬菜,按照总局相关要求,该局制定了云南供港澳蔬菜农残监控计划,2014年2-6月抽取供港蔬菜监控样品51个,涉及341个农残项目,未发现超标情况。截至目前,源自云南的蔬菜在香港市场反映良好,从未因卫生质量问题受到香港相关机构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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