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民政部:迅速了解灾区需要 加快调运不足部分物资

2014-08-04 21: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分享到:

中新网8月4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8月4日上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支持措施。李立国要求,要迅速了解灾区的实际需要,在已动用当地储备物资的基础上,加快调运不足部分的物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保障,确保救灾物资顺利运抵灾区。

李立国指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指示,民政系统在灾害发生后18个小时内反应迅速灵敏,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地震发生后,民政部启动快速评估,并在3日18时紧急启动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救灾司积极指导、支持地方民政部门抓紧做好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截至目前,云南省民政厅已紧急调运3万余顶帐篷、1200件彩条布、1.5万张折叠床、2.9万床棉被、2.5万余件大衣等救灾物资。

李立国要求,部机关要与地方救灾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加强指导和支持。要把救人和救治伤员放在首位,抓紧对灾区遭受破坏的道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抢修保通。监测余震,防范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避免发生更大的人员伤害。

李立国强调,有关司局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有”要求,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迅速了解灾区的实际需要,在已动用当地储备物资的基础上,加快调运不足部分的物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保障,确保救灾物资顺利运抵灾区。要继续和救灾前线保持密切联系,准确核实灾情,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云南鲁甸6.5级地震灾情发展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家减灾委决定于8月4日11时将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等级提升至Ⅰ级,进一步支持鲁甸地震灾区做好救灾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