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规模6年增加3倍以上 专家吁健全风险预警
2014-08-03 10:49:0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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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快速增长,据估算,从2007年末至2013年中,地方债务在短短6年里增加了3倍以上。国家审计署发布报告称,当前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存在债务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债务情况较为安全,而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规模偏大,风险不断提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规模控制。 债务规模大幅增长 去年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政府性债务为30.27万亿元,其中全口径中央政府性债务合计12.38万亿元,全口径地方政府性债务合计17.89万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整体上看,全国政府性债务在结构上未出现明显变化,但债务规模大幅增长;债务负担加重,短期内将面临着集中偿付的压力。 债务结构方面,当前政府性债务仍以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债务为主;从政府层级来看,市级政府债务仍是地方政府债务的主体,但县级政府债务增长快速;从政府举债主体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主体。 从举债资金来源看,虽然银行贷款仍是地方政府举债主要来源,但近年来债券、BT和信托等融资方式快速发展,银行贷款占比明显下降,融资方式更加隐蔽,积累了新的债务风险;从债务投向来看,地方政府债务仍主要投向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教科文卫、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建设领域的债务增长较快。 开明渠堵暗道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地方债开始增长,近几年增速加快,风险不断提高。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债务风险单列为一项工作任务,要求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 今年5月,国务院提出,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国务院还指出,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5月21日,一项标志政府举债“阳光化”的改革正式启动。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目前,广东省、山东省已完成首批试点债券招标发行工作。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处副处长闫敏认为,应改革我国当前地方政府考核体制,不简单以GDP增速为指标,同时纳入债务、环保、民生等衡量因素,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减弱,举债愿望亦随之下降;逐步改革预算制度,尝试允许部分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与市政债,使地方性债务更容易监管,运作更为规范、透明。 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目前,地方政府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特别今年是债务到期的高峰年份之一,很多人担心出现系统性风险。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认为,当前中国的地方债务仍处在可控的状态,仍低于国际安全线。这两年为了规范地方的借债行为,政府连续发了几个文件,而且要求各地加强对地方债务平台的清理、管理。这些措施正在起到成效。 与国外举债消费不同,中国地方借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具有偿还能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债务问题不要着急,放几年账沉不了,利息照还。政府手里掌握的资源还很多,土地资源不能拍卖还有别的资源,比如街道的命名权等。所以,不要杞人忧天,地方债务不会引起系统性风险。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从公布的数据来看,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总体风险仍然可控。首先,关键指标未突破红线。其次,地方政府性债务与地方政府收入在地域分布上比较匹配。再次,融资方式多元化。最后,主要债务投向自身具有一定偿债能力。 “一方面地方政府性债务有自己的特殊性,不同于企业的信用;另一方面地方性政府拥有持续稳定增长的可观收入以及相当一部分资产可以进行转让,再加上总体的债务规模还没有超过国际公认的参考标准,所以有理由认为目前总体上债务风险可控。”连平认为。(记者 罗 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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