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老板快递自制炸弹报复“小三” 误伤快递员被判刑

2014-08-01 11:20:47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他花了1个多月时间准备,想用邮包炸弹报复“小三”,结果却炸伤了快递员。近日,王某因爆炸罪被苍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偷偷把炸药带回苍南

40岁苍南人王某承包一金矿,每年在河南要呆七八个月。由于聚少离多,老婆经常出去打麻将、喝酒,他起了疑心。

去年年底,老婆明明在喝酒,却撒谎说在逛街,当时王某还听到另一男子郑某说话的声音,怀疑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为了报复郑某,王某开始长达1个多月的准备工作。今年年初,他趁人不注意,将矿井里的雷管、炸药偷偷带走,藏在抽屉里,从河南带回苍南。他还在网上买了假发套,用他人身份证在手机店里买了一张电话卡。

检查包裹时快递员被炸伤

4月5日,王某和老婆吵架,成了他实施计划的导火索。他利用雷管、炸药、手机包装盒、电池等物自制成炸药包裹。

4月7日下午,王某戴上假发套、白手套,开车在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把炸药包裹交给圆通快递的快递员。

“当我把快递交给快递员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在法庭上,王某哭着说。

当时他想补救,马上给郑某发短信:“你今天收的包裹里有炸弹,别打开。”

快递员李某把这个包裹带回公司后,觉得十分可疑,“两个地方走路都能到,为什么要用快递?”

当晚,公司经理黄某打开包裹检查,发生爆炸。经鉴定,黄某双手创口累计长度达41.6厘米,伤势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庭审之前,王某已赔偿50600元,取得黄某的谅解。

律师:受害对象不同罪名不同

苍南法院认为,王某使用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爆炸罪。

在2012年轰动一时的广东“邮包炸弹伤人案”中,凶手郑铭东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郑铭东认为已有家室的李某破坏其与女友的关系,以邮寄法国香水的名义将自制炸弹快递给李某,李某拆封包裹时被炸成重伤,双眼失明。

为何两起案件罪名不同呢?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这要看具体的受害对象。邮寄炸弹对不特定的人存在安全威胁,如果炸伤了案外人,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如果他炸伤了主观上想伤害的人,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都市快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