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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部署“农民工”市民化工程 涵养中国经济续航动力

2014-07-30 22:36:42 陈康亮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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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陈康亮)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会议指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适应“新四化”同步发展要求,以人为本、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利于造就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较高素质劳动新军,促进扩大消费的新群体,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市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农民工”新政有助涵养中国经济

“支撑中国几十年发展的人口红利,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工的贡献。”李克强在当天的常务会议上强调,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十分巨大、同时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到2013年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截至今年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总量保持稳定增长。

“农民工是中国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考虑到中国经济当前正处于换挡提质的阶段,国务院此次关于‘农民工’的新政,除了具有改善民生的意义,其经济意义亦不容忽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车伟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官方日前发布上半年中国核心经济数据。除了GDP增速出现反弹、多项经济指标增速回升外,此次“半年报”的一大亮点就是内需拉动经济的潜力。在外部环境持续错综疲弱的情况下,由消费和投资构成的内需继续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上半年内需对GDP增幅的贡献是102.9%。

其中,就消费方面,国家统计局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对中新社记者表示,虽然从目前情况看,八项规定等政策带来的政府消费泡沫挤出拉低了消费数据,但这是消费向正常回归。中国消费真正的潜力在民间,在于普通民众如农民工等,从衣食向住行的消费升级过程中。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白明亦表赞同。白明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与高收入者相比,农民工等中低收入者的消费潜力更大。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未缓解的情况下,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有利于扩大消费,支撑经济增长。

张车伟进一步指出,逾2.6亿的农民工,不仅代表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亦决定着中国经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供给,故做好“农民工”这篇大文章,不仅有利于完善解决三农问题,平稳实现从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型;且对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涵养中国经济的续航动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措施强化官方“服务意识”

在当天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要求各级政府要特别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要正视这样一种现实:农民工不仅过去、现在而且将来,始终是中国经济功勋卓著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支撑中国迈向小康社会的生力军。”

李克强特别强调,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融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二等公民”。

针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问题,会议提出的措施包括,一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各地改扩建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运用财政支持、创投引导、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

二要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提高仲裁效率。

三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

四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会议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事关全局。要重点推进长期在城市居住、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市,并关心和帮助灵活就业农民工,使亿万农民工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家园。

“此次官方提出的四项措施针对性很强,对于农民工关心的收入、户籍、职业培训等问题皆有回应,体现本届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张车伟表示,比如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等措施,无疑有助于保障农民工的收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则更加重视新政中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措施。杨宜勇告诉中新社记者,鉴于进城务工农民工的能力与素质良莠不齐,单纯的落户并不能解决他们的根本问题。有鉴于此,官方此次重申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很有必要。

张车伟进一步指出,当天官方启动关于户籍制度的改革无疑令人振奋。“与普通农民相比,进城务工农民已经熟悉了城市的生活方式,他们有融入城市的需求和能力,这是首先解决他们市民身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城乡差距得以缩小,但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是,农民工无法完全融入城市,是长期以来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尴尬现实,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很多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痼疾。有鉴于此,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户籍改革可解经济两难

中国国务院3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标志着户籍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此次改革的一大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基本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化住房保障体系等。

对此,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郑路告诉中新社记者,根据他所在的研究机构进行的相关调查,超过80%的农民工选择在县城及以上层级的城市定居;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选择层级相对较高的城市定居。这就要求官方在户籍改革进程中统筹社会资源的均衡配置,在养老、医疗、住房、社会保障、教育等方面逐渐实现资源均衡、机会均等,真正使户口脱离隐形福利,也就增强了人口自由流动的可能性。

而在张车伟看来,当天上午《意见》的出台与常务会议的内容互相呼应,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有利于为农民工进城清障,亦有利于缓解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两难困境,即如何在亟待提升的农民工工资和因成本上升而不堪重负的企业经营之间取得平衡。

近年来,中国多地的工资标准“下限”一再提高。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2013年全国有27个省、区、直辖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幅度达17%。中国政府计划,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不过,对一些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而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可能不是个好消息。在中国著名外向型经济省份之一浙江,一家主要出口服装、纺织等产品公司的总经理对中新社记者称,每年该公司的劳动力成本都要涨15%-20%,现在其普通工人的工资约为3500元,已远远超过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水平,甚至高于东欧。

对此,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这一“工资悖论”。蔡昉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要实现内需驱动,让技术进步取代要素投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工资的上涨是必然要求。但在转型未完成、出口仍需要起支撑作用的情况下,普通工人工资的快速上涨,导致单位劳动成本提高,加剧了中国现有比较优势的丧失。

在蔡昉看来,解决这一“悖论”的关键在于推动城乡一体化。他指出,如果户籍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有效推进,将能够从公共服务方面改善农民工的收益预期,从而对“工资上涨”这一需求起到替代效果。

蔡昉指出,此举将让企业压力得到减缓,使中国传统比较优势可以更长时间地发挥作用,为中国转型赢得时间。同时,户籍改革对农民工消费潜力的挖掘和劳动参与率的提高效应,也有助于中国获取新增长动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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