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户籍改革全面实施 将力避“半城镇化”厄运

2014-07-30 20:49:46 石岩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官方30日发布的一纸《意见》,宣告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从此“后会无期”。多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此举不仅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更有望推动城镇化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村土地向规模化集中,这是社会的一个发展趋势。”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向中新社记者指出,“在此过程中,户籍制度是最大的阻碍。”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见,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将始于户籍制度改革。

在此指引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7月30日正式发布,作为《意见》的一个亮点,“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引发舆论热议。

“以前我们说推进城镇化,但农民进城后,由于户籍问题,子女教育和就业等问题都是很大困扰,这样的城镇化,无疑不是我们想要的。”胡定寰指出,从这个层面上看,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是城镇化“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相较于“先行一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则由于多方原因进度迟缓,受此拖累,城镇化建设也衍生出一系列问题。此前便有专家警告,如果不及时改革户籍制度,中国的城镇化只会沦为“半城镇化”。

“即便是不从城镇化角度考虑,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是必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向中新社记者指出,“此举将对社会公平发展有很大作用”。

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既是众望所归,但针对本轮户籍制度“差异化”推进的方式,舆论向有争议。30日发布的《意见》亦在明确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同时,重申将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孔祥智说,“如果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供给充足、均衡,就不会有这些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其13年前所著的博士论文中亦提出,户籍制度改革要慎重、稳妥,分阶段积极推进。习近平亦指出,可先让那些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诸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经商和务工的农民,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

30日发布的《意见》明确,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同时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户籍改革本身并不难,难的是附着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公共产品分配的不平衡。”孔祥智指出。

显然,公共产品的均衡化也是官方接下来的着力点。《意见》提出,要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30日亦向记者透露,下一步将从改善交通条件、夯实产业基础及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方面着手,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

“相较于政策的制定,政策的执行更加重要,也更加困难。”胡定寰指出。他并提议,应加强对政策执行人员的培训,同时完善相应的督导机制,确保政策执行时不“走味儿”。(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