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研究员: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不差钱
2014-07-29 07:35:22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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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不该搞年金,这很不明智 面对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偏低的不公平情况,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主张,就是建立“企业年金”,实质上就是再办理一份养老保险。如果是民营企业这么干,外界没必要评论,但是,现在是国企开始这么干。这就值得研究了。 国企的资产属于国家。按照国际标准,国企的利润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即国企的利润不可以随意分配给工人。用国企的利润为员工设立年金,实质是用国家财政资金为国企员工设立第二套养老保险。这样做的出发点没错,但是做法有问题。首先,国企的产权属于国家,国企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其次,国企这么干,机关事业单位是不是也可以使用财政资金这么干?其他领域的劳动者怎么办? 全国9亿劳动年龄人口中,国企员工、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共计8000万。如果这8000万人都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办理第二套养老保险,而另外8个亿的劳动者基本的养老保险还没有普及,而且水平都比较低,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其结果必然是出现新的不平等,老的“双轨制”没有解决,新的双轨制又出现了。 就全国而言,国企如果真想为提高企业退休工人养老金水平做贡献,不必搞什么“企业年金”,完全可以、也应该拿出一部分国企利润充实到全国养老金统筹账户,用于增加退休工人的养老金。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利润2.5万亿元,拿出20%即5000亿元给退休工人,养老金就可以涨25%。 还要看到,国企的经营和生产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垄断性国有企业富得流油,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多数竞争性国有企业赢利水平一般,拿什么钱建立年金?还有的国企今年赢利,明年亏损,后年就可能倒闭被兼并了。到那时候,企业员工找谁要年金去? 建立企业年金,实际上是国企把个人的养老负担重新又背了起来。这是很不明智的。 机关和事业单位 养老制度改革应当同步 现在人们普遍关心的是,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改革的方向明确了,机关养老改不改? 机关和事业单位应该同步或者大体同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改革。不应该是事业单位改,而机关不改。也没有必要事业单位先改,而机关一拖又是好几年甚至更长时间。 应当看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同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国家任务,执行国家职责,具有同样性质的身份属性,没有高低之分。单独把事业单位挑出来承担养老缴费,而机关单位躲在一边,显然有失公平。 事业单位人员的主体是教师、医护人员和科研人员。我国大约有1500万名教师,800万名医护人员。在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精英群体。绝大多数的高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才、科学家包括院士,都在这个群体里面。就整体而言,文化水平、业务素质可能更高一些。不需要也没有人要求把这个群体置于公务员群体之上,但也不应该有意无意地置于公务员群体之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应当体现在尊重事业单位这个群体。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就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过程中,不要动辄声称“推向社会”。这种说法有时甚至出现在正式文件中。但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效果很不好,给人感觉似乎被抛弃了,成了没娘的孩子。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我们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实质是国家基本保障,即由国家提供资金支撑的基础养老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无论下一步怎样改革,国家保障的性质也不会改变。即使企业工人的养老金也有国家财政配套的部分,不完全是个人和企业缴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更是百分之百的财政资金。即使将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了,其养老金也肯定是百分之百地来自国家财政的资金。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存在“推向社会”的问题。 要说养老体制改革是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推给谁,准确地讲是从财政部推给人社部,而不是什么推给社会;实质是发放渠道的改变而不是资金来源的改变。当然,更谈不上是发放标准的改变。 (严伟作者系辽宁社科院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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