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健康频道 刘旭辉) 2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开审议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草案)》,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围绕控制吸烟公共治理制度设计、特殊场所禁烟范围设定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其中,对于“禁止吸烟场所范围”,审议报告建议将“体育”、“教育”两类场所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纳入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范围,并增加了在室外排队等候队伍中禁止吸烟的规定。 此前的“京版”“控烟条例”(草案)曾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实行全面禁止吸烟,也就是俗称的“带顶儿”场所全禁烟。此次拟禁烟场所的范围,有望从原来的“带顶儿”调整为分类管理;对室外排队等候队伍禁烟,对体育、教育场所及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场所实行室外全面禁烟,则意味着禁烟区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教育机构禁烟范围拟扩大 事实上,在教育机构禁烟算不上新鲜事。今年的1月29日,教育部发布了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禁令。通知指出,学校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 此次草案拟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售烟,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烟草制品者向未成年人售烟,将罚款5000-1万元。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的一位女士,接受中新网健康频道采访时表示:“我女儿所在的小学禁烟工作做得比较好,没看到过有人抽烟。不过,她每周六去外面上舞蹈课,那里有时能看到吸烟的,这些培训机构也是孩子聚集的地方,希望控烟能考虑一下。” 在这次草案中,教育机构室外禁烟场所范围除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外,还包括高等学校以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有望进一步改善教育场所的禁烟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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