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对“执行腐败”现象必须零容忍
2014-07-26 06:5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
分享到:
|
中新网7月26日电(记者 阚枫)“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25日表示,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 对执行腐败“零容忍” 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 一直以来,司法腐败被舆论称为“腐败中的腐败”,而司法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也被视为司法腐败的重灾区。一些执行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挑战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7月25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现场会座谈会上,江必新强调,对于执行腐败现象必须坚持“零容忍”,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执行队伍廉政建设。 “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以固本培元、精神‘补钙’,增强抵御诱惑的定力。”江必新说,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权行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他强调,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发威,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强化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作用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此外,江必新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通过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和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执行信息全案、全程公开,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单一性公开为多元化公开,切实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真正实现“阳光”执行。 实施信用惩戒 齐抓共管破解“执行难” 谈及司法执行环节,近年来,法院判决“执行难”无疑是损害司法公平正义的又一问题。执行工作开展的困难使得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因此严重受损。 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10月正式施行。这也意味着中国法院系统建立起“失信者黑名单”制度。 对于司法执行工作,江必新在7月25日的会议上指出,公正、高效、权威的执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 江必新表示,要加强普法宣传,切实发挥司法教育导向功能,传播法治理念,引导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崇法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齐抓共管的局面。 “要建立覆盖全国的财产查控机制,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问题。”江必新说。 此外,他还要求,要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网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平台,向全社会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有效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发展空间。对于非法干预或者对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人员或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排除干扰。 对于“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在25日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也指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录入数量,确保入库名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他指出,要不断创新名单信息发布方式,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互联网等媒体,也要注意到对广大农村和其他无条件接触这些媒体的受众采取切合实际的曝光方式,让“老赖”无藏身之地。(完) |
相关阅读:
- [ 07-24]海南官员因台风救灾发霉变面包被停职调离
- [ 07-23]北京密云出奇招反腐:派专人监督干部业余生活
- [ 07-22]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 [ 07-22]北京市委巡视组晒六部门“问题清单”
- [ 07-22]能源系统腐败路径:给项目发准生证 安置亲友分杯羹
- [ 07-17]部分地方现"为官不为" 李克强:庸政懒政同样是腐败
- [ 07-17]最高检咨询专家:打击外逃贪官不能重追人轻追赃
- [ 07-15]新疆纪检监察机关半年立案772件处分669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