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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员不满被开除 频“杀回马枪”盗原厂材料

2014-07-24 18:50:39 谢盼盼 吴洪 张茹颖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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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台州7月24日电(谢盼盼 吴洪 张茹颖)因不满被开除,王某先后3次“光顾”原厂仓库,盗窃了铜片和导电杆等材料,最终被逮。7月24日,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2岁的王某是仙居人,高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没有一技之长的他找工作四处碰壁。

今年2月份,王某终于应聘到一家电气公司做仓库管理员,工资1100元一个月。可是,懒散惯了的王某上班经常开小差,做了不满一个月就被公司开除。

3月20日,王某到公司结算工资,因为还没过试用期,财务只给了他400元工资。“没犯什么大错就被公司开除,而且工资大大缩水,我心里很不平衡。”被辞退后,王某就燃起了报复之心,盘算偷点东西回本。

王某对公司仓库很熟悉,他知道,下班后厂房三楼的仓库就没人看管了,而且其中一扇门通常都不上锁。当天下午4点半,趁着员工都下班了,王某溜进仓库偷走两袋铜片。他把铜片放进电动车的坐垫下,大摇大摆地离开公司。之后,王某找到一家废品回收站,谎称赃物是厂里处理的材料,以1180元的低价出售。

王某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能得手。过了十来天,他手头没钱花,便又来到原厂偷材料。这次,他偷了77根导电杆,并以800元的价格卖给同一家废品回收站。

第三次,王某变本加厉偷了117根导电杆,正要逃之夭夭时,被回来加班的公司生产部经理发现,并报了警。

经鉴定,王某3次所偷的材料总价值2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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