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偷妹妹180万元现金 携巨款和情人私奔被公诉

2014-07-24 10:30:00 黄娜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盐人项某今年都43岁了,可做事仍弄不灵清。他竟然从妹妹那里偷了180万元,抛妻弃子,带着情人私奔。偷来的钱,给情人买车买房买衣服,剩余的,全存在了情人名下。

妹妹知道哥哥偷了钱,纠结了许久,最后还是报了警。

目前,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海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一家三兄妹他混得最差

心理不平衡盗走妹妹180万元

项家兄妹三人,他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妹妹小琴开了一家纸品店,弟弟开浴室,生意都做得不错。项某自己做电瓶车生意,但经营得不好,40多岁了,几乎是一事无成。

去年农历年底,因为要清账,小琴收进很多现金。她将这些钱装在一只塑料箱里,然后用透明胶带封起来,藏在仓库里,并在塑料箱上盖了很多废纸。

藏钱的事,本来也没有外人知道。可有一次,小琴去放钱时,正好被哥哥项某看到。

小琴也没多想,反正是自己的哥哥,又不是外人。可这却埋下了隐患。项某心里已经打起这笔钱的主意。

今年2月17日晚上,项某在弟弟家吃完年酒后,打算去搓麻将,他找弟媳妇借车,结果被拒绝了。项某一肚子气,只好找一位朋友借了辆拖拉机,开着去了棋牌室。

那天,他手气又特别差,到了晚上11点,身上已输得身无分文。

“我当时觉得,这个世界真不公平,我都40多岁了,混得比弟弟妹妹差多了,身上也没钱,都不知道怎么过这个年。”项某说,他脑子一热,就想到了妹妹藏的那些钱。

项某其实也很纠结,躲在暗处一个人抽了半小时闷烟,最后还是决定去偷钱。平时经常出入妹妹的店,他身边也有钥匙。因为知道藏钱的位置,他直奔仓库,拎走了那只放钱的塑料箱子。

箱子里一共有180万元,都是妹妹小琴辛苦做生意挣来的。

拿着巨款和情人私奔

给她买车买房买衣服

手上有了钱,项某脑中有了个荒唐的想法——和情人私奔过好日子。

其实,早在2012年,他就结识了一个比他小11岁的贵州女人龙某,当时龙某在弟弟的浴室工作,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情人关系。

纸包不住火,项某老婆还是知道了,两人闹得很凶,最后以离婚收场。而龙某也在海盐呆不下去了,去了萧山打工。

项某的老婆勤俭持家,是个老实女人,项某的弟弟妹妹都认可大嫂,一直劝哥哥和嫂子复合。2013年6月,两人复婚。

不过,项某其实和龙某一直藕断丝连,项某背地里经常去萧山找龙某。这不,偷来的钱还没捂热,他就打电话给龙某,说想和她远走高飞。

考虑到自己抛弃妻儿不义,他在自家电动车仓库里留下了29万元,自己拿着剩下的151万元直奔萧山。

2月18日,项某先是花了175000元,买了辆越野车,车主写了龙某的名字。第二天,他又去大商场给龙某买了衣服、鞋子、包包,并用龙某的名字开了两张储蓄卡,一张存入100万元,一张存了30万元。之后,项某开着新车,带着龙某去了龙某的老家。在贵州,他以龙某的名义花38万元买了一套房子。这还不算,为了讨好龙某,他还借给龙某的弟弟5万元。

赃款大部分被追回

可兄妹情分却很难再找回来了

一直到2月26日,小琴才发现,自己的钱被偷了。藏钱的地方这么隐蔽,只有她和哥哥项某知道,最近哥哥又离奇失踪,小琴起了疑心。

她赶紧给嫂子打电话,嫂子也很惊讶,“我也联系不到他,但他走之前留给家里一些钱,会不会是你的?”

小琴赶到嫂子家里,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她的钱,“我的钱全部都用橡皮筋捆的,很好认。”

小琴赶紧给项某打电话,不通;发短信,不回;对方真的像人间蒸发一样。

2月28日,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小琴最终还是报了警。同日,海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项某列入网上追逃。

3月13日上午,项某和龙某落网。当时,他们卡里还有88万元,追回了4万现金,另外加上之前留在家的29万元,共121万元,车子和房子也被扣押。

“本来以为是自己的亲妹子,应该不会有什么事。”项某觉得挺后悔,这下,妻儿、弟弟妹妹都不理他了。

虽然大部分钱被追回,妹妹念在亲情上也出具了谅解书,不过兄妹情分总归有了裂痕,很难再像从前那样亲密了。

日前,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海盐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而龙某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样被提起公诉。(通讯员 朱冰 记者 黄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