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规避集中采购问题突出 上半年涉资金近5亿
2014-07-17 06:52: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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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在中央级采购中,规避集中采购问题突出,仅今年上半年,纳入集采范围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操作的项目就达116个,涉及资金近5亿元。 专家分析认为,控制中标结果是一些采购人选择规避集中采购的最大诱因,而长期以来的监管缺失,则造成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规避集采行为十分普遍,甚至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性,也影响了集采规模的扩大。 上半年中央部委规避集采资金近5亿 根据政府采购网显示的中标信息,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今年上半年,仅中央级采购中,该纳入集采范围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操作的项目就达116个,涉及资金48786万元(部分项目因公告中未公布金额,无法统计)。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政府采购几个主要项目中,由于IT采购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汽车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规避集中采购现象少有发生。而以往不被人重视的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项目,目前则成为规避集中采购的“重灾区”。 以印刷服务类项目为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40个中央本级单位印刷类项目采购中,就有19个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或者自行采购,额度均超过集采目录标准。例如,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印刷服务项目,采购金额4725万元,委托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海关总署海关通用业务单证印刷服务招标项目,总额近7000万元,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用于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园林绿化等项目应当纳入集中采购。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边防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金额174万元,却由中机国际招标公司招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保安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208万元,由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2013-2014年物业管理费项目,中标金额668万元,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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