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考生志愿被老师擅自修改无法改回 涉事者被免职

2014-07-16 14:38:26 王平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7月11日,本报报道了九江彭泽的一名班主任擅自修改学生志愿一事。7月15日,记者从彭泽县教体局了解到,被修改高考志愿的学生志愿无法再改回,彭泽二中的涉事教师汪峰华被免职降级。

据了解,老师修改学生高考志愿事发后,彭泽县二中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要求涉事教师汪峰华与考生和家长商讨解决事宜;另一方面报请当地县教体局和纪工委对事件进行调查。

经查,在2014年学生填报志愿过程中,彭泽二中教师兼校团委书记汪峰华让学生提供报考密码。7月2日,在未经学生江某同意的情况下,汪峰华擅自将江某第一、第二志愿进行了调换,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利益。 

记者从彭泽县教体局了解到,鉴于汪峰华在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问题,并取得了考生谅解,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彭泽县第二中学建议,彭泽县教体局于7月10日作出研究决定,免去汪峰华彭泽县二中团委书记职务的决定,并给予汪峰华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

随后,记者也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只允许修改一次,这也就意味着被更改志愿的考生无法再将志愿修改回来。事发后,学校积极组织召开了全校班主任大会,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报九江讯 黄声兰、江南都市报记者王平报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