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外交部回应美方涉南海言论:望域外国家严守中立

2014-07-15 13:5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美方涉南海言论表示,个别国家近年来通过修建工程、增加武备等强化非法存在,不断采取侵权行动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希望域外国家严守中立,明辨是非,并切实尊重地区国家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共同努力。

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帮办福克斯11日称,美方提议南海主权声索方冻结在有争议岛礁填海造地、施工建设、设立据点等改变现状的行为,为“南海行为准则”协商创造有利条件。中

对此,洪磊表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上世纪70年代起,一些国家相继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中方持续要求有关国家从被侵占的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令人遗憾的是,个别国家近年来通过修建工程、增加武备等强化非法存在,不断采取侵权行动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洪磊表示,从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在坚定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基础上,始终致力于同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有关争议。2002年,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

洪磊表示,当前,中国和东盟国家正在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并在《宣言》的框架下,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进程。希望域外国家严守中立,明辨是非,并切实尊重地区国家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共同努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