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多方获悉,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或将在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迎来“四审”,并将同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 知情人士透露,“四审稿”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最终成文将在8月,相比“三审稿”,改动的空间不会太大。此次表决通过的可能性较大,值得期待。 目前,包括贾康在内的国内数十位财税界权威专家学者正积极建言,密集召开研讨会,并已经形成修改方案欲呈报全国人大。 据记者了解,一份由天和经济研究所发起的“百名学者修订《预算法》”活动正在汇集整理专家意见。而另外一份由8位财税专家联名起草的修改意见已经成文,将通过一定渠道呈报全国人大。 多位专家建议成立人大预算委员会,作为专职、常设机构,从事预算监督管理工作,让预算外“小金库”无处遁形。 “目前我国财税改革步伐迈得很快,社会上都很期待预算法修改尽快完成。预算法是预算制度改革的重点,通过预算法的修改,本身也是把改革的成果巩固下来、规范起来,能够指导改革、引导改革、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专家认为,如果此次预算法“四审”表决得以通过,那么“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就会以法律形式得以确认,从法律上终结了政府收支分散管理、预算内外并存的局面。 长期致力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修订预算法的核心,就是立法机关能够对全口径的政府预算实行实质性审查监督。 目前我国财政四本预算并没有真正实现全覆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覆盖的范围不完整,二是覆盖的视角不完整。” 蒋洪表示,覆盖的视角不完整,主要体现在预算只体现政府收支,没有纳入政府全部的资产负债情况。而覆盖的范围不完整,则表现在四本预算外,还存在未纳入监督的政府收支。 “公共财政收支方面,大量财政专户存储的资金游离于公共收支预算外;而政府性基金大约有500多项,但很多都没有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向社会公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社会公布的国企利润几乎只有全部国企利润的10%。”蒋洪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为“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而修改后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为“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专家指出,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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