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 从严追责必须无死角 加分前先得管住权力 高考加分政策出台的原意,是兼顾公平和效率,给不同特长的考生提供多种上升渠道。但近年来层出不穷的舞弊案,给高考加分涂抹上难堪的灰色。 关于高考加分造假,追责必须无死角,已是许多专家的共识。 国家督学罗崇敏认为,高考加分造假必须从严惩罚,责任主体多元,就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节,分别追究涉案人员的责任。储朝晖则直言,在造假事件中,未成年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应按照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家长、中间人、学生这样的责任主体“顺位”处理,只追究学生,还远远不够。公众也普遍质疑,考生主动放弃加分就能参加高考录取,这种规定是否与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背道而驰? 在王烽看来,对于这种群体舞弊行为,仅靠教育部门在系统内处理,能力不足、力度不够是必然的。只有在国家层面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才能使招生舞弊问题处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更多人认为,除了少数民族子女和烈士子女外,所有的高考加分政策都应取消。对于这种“废之而后快”的观点,吴倪认为,通过加分政策选拔专门人才的初衷是好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设计并严格执行。 王烽表示认同,他认为,规范治理的同时也要畅通各类特殊人才升入大学的通道。因此,要把加分治理同整个高考改革相结合,根本措施就是加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学生的特长信息应交给高校自己去判断和决定,这样能形成高校之间为优秀生源进行良性竞争的局面。”王烽同时强调,在审核加分资格的过程中,高校要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保证公平。 在确保实现公平、有效监督权力之前,不应进行高考加分,是储朝晖的观点。“加分应在‘阳光’后。如果权力没有在阳光下运行,就不要考虑加分问题。”储朝晖认为,“只有在确立明晰的规则和程序,有多方参与,保障与加分有关的权力得到有效监督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加分。” 熊丙奇呼吁,如果高考加分继续由行政部门主导,权力寻租、问责乏力的现象将长期存在,严重破坏高考公平。仅仅减少加分项目,而不改革机制,加分腐败将无法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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