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日本安全感知再陷误区

2014-07-11 07:06:0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王琼 李艳  
分享到:

自去年以来,日本在国安政策上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它先制定特别秘密保护法,再设立国安会,然后又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近日,日本内阁又做出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决定。

安倍政府推出这些举措,旨在让日本成为“正常国家”,突破和平宪法,最终获得战争权。日本政府自恃有美国撑腰,不顾国内强烈反对和国际社会严重关切。日方指望搭上美国战车,通过日美联合军事行动,重获战争权。

日本政府为何如此一意孤行、为所欲为?理由无非有两条。其一,日本面临威胁,因此需要松绑,以对他国实施威慑。其二,日本已是和平国家,因此不再需要和平宪法。

真是这样吗?先看日本是否面临威胁。且不论日本战力有多强,它有超级大国的军事保护,难道还会感到不安全?日本曾受原子武器攻击,它也因此而迅速投降。今天美国的核威慑是这么说的:如果美国本土、海外美国驻军以及美国盟国受到攻击,美国就可能首先使用核武器。理论上,只要日本受到进攻,而且无论是何种进攻,攻击者就得准备承受美国的核攻击。

日本认为面临威胁,那它是否既要美国保护却又担心美国保护不力呢?摆着美国超级核威慑以及世界上最为精良的常规武备,还要担心美军不能帮日本抵挡威胁,这让谁相信?

日本认为的威胁,恐怕是伴随中国崛起,中国更有能力维护主权。日本在1895年窃取我国钓鱼岛,后因美日私相授受而使我国恢复对其主权的努力受阻。出于合作反霸的考虑,中日曾达成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的默契,这本是中国对于发展中日关系、维护地区稳定的积极提议,两国此后基本按此方针相处,因而获得了40年的和平与稳定。

是日本政府在2012年强行“国有化”钓鱼岛,单方面改变钓鱼岛问题现状,才迫使中方高调宣示主权。中方的举措是对日本严重错误的正常反应,而非对日本的威胁。钓鱼岛本属中国,出于维护中日关系的大局中方长期采取了克制态度。日本不听中方劝告与警告,强行挑战中国主权。谁对谁构成威胁,岂非一目了然?

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另一借口,是它已是和平国家,即使获得集体自卫权,也不会对外侵略,而和平宪法则束缚了日本用武力去维护和平。这个理由听上去很玄,但完全经不起推敲。

行使集体自卫权,意指日本将可能参加美国的军事行动。美国的军事行动都是和平的吗?美国于2003年对伊拉克发动军事行动,既无伊拉克参与“9·11”事件的证据,也无它对美国先发制人的可能,更无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因此这场军事行动绝不合法。伊拉克战争造成了大约50万伊拉克人的伤亡,这难道是和平的?日本就是要同美国共同参加这种战争?

至于日本是和平国家,那是每个善良者的希望。但是,在战后将近70年之后,日本一些领导人仍对东京大审判耿耿于怀,他们时刻想翻历史之案。他们参拜供奉着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否认南京大屠杀、否认强征“慰安妇”,其阴暗心理同和平国家南辕北辙。日本倘若真是和平了,倒也未尝不可“正常化”。但在当今日本拜鬼为神、对他国受害者没有真正忏悔之时,日本和平宪法仍是禁锢军国主义的镇妖之塔,不可松动。

无论是“日本面临威胁”,还是“日本已是和平国家”,都与事实出入甚大。日本一些政要颠倒黑白,其安全感知完全陷入误区,而且已经一误再误。这种误区经过刻意伪装,还另具诱惑。因此,善良之士要真正保卫日本与亚洲和平,必须警惕、严防少数右翼绑架日本。

(沈丁立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